涉及改制企业房屋权属登记的种类和办事流程

bet36365官网发布日期:2008年11月24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

 

    1、种类:即房屋初始登记;房屋转移登记;房改房登记;历史遗留房产登记。

    2、房产局二楼大厅受理房产登记,窗口领取表格、申请书,以表格内容填写、法人签字、单位盖章。

    3、房屋初始登记(指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所进行的登记),须提供的证件:(1)申请书;(2)介绍信及法人证书复印件;(3)国土证复印件;(4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(5)竣工验收备案证明;(6)测绘报告;(7)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(8)施工许可证;(9)白蚁防治合同;(10)消防验收合同。

    4、房屋转移登记这里指改制企业在资产处置中需要出让的房产,须提供的证件:(1)申请书;(2)房产证;(3)验证单;(4)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的合同,法律文件,国有企业需提交《产权交易合同》和国资部门的批件。

    5、房改房登记。须提供证件:(1)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;(2)房屋产权总证:(3)验证单;(4)房改办审批表格(含房改办通知单、资金到位证明、购房花名册、房改售房估价计算表)与房改售房申请审批表;(6)房改售房专用表(栋表);(7)规范的房屋平面图;(8)整栋住房户名单。

    6、处理历史遗留房屋的登记。按照九府厅发[2006]25号《关于处理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》和[2007]59号《关于处理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补充文件》精神,需经处理遗留问题办公室派员实地了解后,出具工作联系函给国土、规划、质检、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。然后,改制企业凭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证;规划部门规划认定书;质检部门验收报告或房屋安全鉴定书;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等证件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登记。